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92件280人,同比分别减少8.57%、减少1.75%;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69件116人,同比分别减少9.21%、增加11.54%,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40人,同比减少17.65%;不捕率为54.69%,同比下降7.36个百分点。
2.共受理审查起诉206件260人,同比分别增加18.39%、增加0.78%;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55件190人,同比分别增加51.96%、增加29.25%,共决定不起诉63件9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1.61%、增加10.84%。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25件30人,同比分别减少28.57%、减少25.0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7件22人,同比分别减少34.62%、减少18.52%,不批捕和决定不捕8人,同比减少38.46%;不捕率为26.67%,同比下降5.83个百分点。
2.共受理审查起诉35件41人,同比分别减少23.91%、减少18.0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25件36人,同比分别减少34.21%、减少7.69%,共决定不起诉4件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5件5人,同比分别增加150.00%、增加150.00%;其中提前介入5件,提前介入率为100.00%。
2.经审查,决定起诉3人(其中厅级干部0人、县处级干部2人),同比增加50.00%;决定不起诉0人;不起诉率为0,同比0个百分点。
3.对于起诉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3人(含上年度起诉案件),占生效判决总数的100.00%,其中宣告缓刑0人,免于刑事处罚0人;生效无罪判决0人(上年同期0人)。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16件20人,同比分别增加23.08%、减少9.09%;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7件9人,同比分别增加75.00%、减少18.18%,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3人,同比增加30.00%;不捕率为59.09%,同比增加11.47个百分点。
2.共受理审查起诉9件19人,同比分别增加28.57%、增加171.43%;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1件20人,同比分别增加37.50%、增加100.00%,共决定不起诉1件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持平、减少25.00%;不起诉率为13.04%,同比减少15.53个百分点。
五、刑事执行检察
1.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书面纠正7件次,同比增加40.00%;已纠正6件次,纠正率为85.71%,同比下降14.29个百分点。
2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4件,已纠正12件,同比— (12.0/0);纠正率为85.71%,同比上升85.71个百分点。
六、民事检察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1件,同比减少90.91%。审结1件,同比减少91.67%。审结率100.00%,同比下降9.09个百分点。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受理18件,同比减少47.06%。审结18件,同比减少47.06%,审结率100.00%,同比0个百分点。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8件,同比减少47.06%,法院已采纳17件,同比减少73.02%,采纳率为94.44%,同比下降90.85个百分点。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15件,同比减少25.00%。审结14件,同比减少22.22%,审结率93.33%,同比上升3.33个百分点。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4件,同比减少17.65%,已采纳11件,采纳率为78.57%,同比下降150.84个百分点。
4.民事支持起诉。受理2件,同比— (2.0/0)。审结2件,同比— (2.0/0),审结率100.00%,同比上升100个百分点。其中,支持起诉2件,同比— (2.0/0),已采纳1件。
5.民事跟进监督。受理1件,同比减少50.00%。审结0件,同比减少100.00%,审结率0,同比下降100个百分点。其中,提请抗诉0件,提出抗诉0件,再审检察建议0件。
七、行政检察
1.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受理4件。审结2件,占同期受理数的50.00%,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
2.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受理19件,同比增加58.33%。审结19件,同比增加58.33%,占同期受理数的100.00%,同比0个百分点。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9件,同比增加58.33%,法院已采纳19件,采纳率为100.00%,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
3.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14件,同比减少36.36%。审结14件,同比减少36.36%,占同期受理数的100.00%,同比0个百分点。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3件,同比减少40.91%,已采纳13件,采纳率为100.00%,同比增加27.27个百分点。
八、公益诉讼检察
1.案件线索受理和立案情况。受理案件线索66件,其中民事案件线索2件,占比3.03%;行政案件线索64件,占比96.97%。立案63件,占受理线索数的95.45%。其中,民事案件立案2件,占比3.17%;行政案件立案61件,占比96.83%。
2.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4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2件,占比4.76%;行政公益诉前程序40件,占比95.24%。
九、未成年人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件24人,同比分别增加16.67%、减少17.24%;经审查,共批准逮捕3件4人,同比分别增加50.00%、增加100.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5人,同比减少42.31%;不捕率为78.95%,同比下降13.91个百分点。
2.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19人,同比分别增加114.29%、增加137.5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6件10人,同比分别增加200.00%、增加400.00%,共决定不起诉9件1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增加28.57%、增加42.86%;不起诉率为50.00%,同比下降27.78个百分点。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34件,同比增加183.33%。其中,受理首次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0件,同比— (0.0/0)。受理首次控告20件,同比增加900.00%。受理首次申诉13件,同比增加30.00%。共审查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33件,同比增加200.00%。
2.司法救助情况。提起国家司法救助8件,经审批,实际救助12人,发放救助金2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