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领导下,依据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对水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水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7、负责对辖区内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负责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检务督查工作。
11、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区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内设8个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编制数66人,其中行政编60人、聘用工勤人员编制数6人。目前,实有总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48人、行政工勤编5人、聘用工勤人员编制数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0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1677.46万元(保留两位小数,下同),较上年减少241.9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3.95万元,较上年减少127.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3.51万元,较上年减少114.03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1677.46万元,较上年减少241.97万元,要是一般公共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安全支出1525.04万元,较上年减少20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5万元,较上年减少1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67万元,较上年增加16.81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3年,本部门总收入1677.46万元,较上年减少241.97万元,要是一般公共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213.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3.95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1525.04万元,较上年减少20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5万元,较上年减少1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67万元,较上年增加16.81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3年,本部门总支出1677.46万元,较上年减少241.97万元,要是一般公共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分支出类型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1293.01万元、项目支出384.45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1525.04万元,较上年减少20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5万元,较上年减少1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67万元,较上年减少16.8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7.46万元,较上年减少241.97万元,要是一般公共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5.04万元,较上年减少207.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3.51万元,较上年减少114.03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677.46万元,较上年减少241.97万元,要是一般公共拨款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1525.04万元,较上年减少20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5万元,较上年减少1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67万元,较上年减少16.81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463.95万元,较上年减少114.0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188.26万元、项目支出275.69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1311.53万元,较上年减少116.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5万元,较上年减少1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67万元,较上年减少16.8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188.26万元,较上年减少143.2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40.5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51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840.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5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3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车牌号:车牌号:贵B-B200警、贵B-B201警、贵B-B239警、贵B-1J298警、贵B-B225警、贵B-B208警、贵B-B228警、贵B-B234警、贵B-B236警、贵B-B211警、贵B-B233警、贵B-B888警),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3.8万元,较上年减2.5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少。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3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3.8万元,较上年减少2.5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3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142.56万元。其中:办公费88.01万元、培训费5.35万元、工会经费9.59万元、福利费9.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本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3个,项目名称分别是员额制检察官绩效奖金、法警加班补助、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工资。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3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12辆,账面价值255.23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3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6066平方米,账面价值1409.8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3年,本部门无大型设备。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3年,本单位无相关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