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提起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7)负责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控告申诉,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9)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1)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第五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综合业务部、政治部。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本部门预算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单独编制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构成: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编制数为60个,其中行政编55个、机关工勤5个。目前,在职职工62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机关工勤5人、聘用制机关工勤6人;离退休职工52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1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1873.65万元,较上年增加196.1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增加,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2.19万元,较上年增加98.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1.46万元,较上年增加97.95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1873.65万元,较上年增加196.1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关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697.46万元,较上年增加172.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6万元,较上年增加1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43万元,较上年增加12.76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4年,本部门总收入1873.65万元,较上年增加196.1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增加,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加。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311.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2.19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1697.46万元,较上年增加172.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6万元,较上年增加1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43万元,较上年增加12.76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4年,本部门总支出1873.65万元,较上年增加196.1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关经费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1288.33万元、项目支出273.86万元;上年结转支出中基本支出103.71万元、项目支出207.75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1697.46万元,较上年增加172.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6万元,较上年增加1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43万元,较上年增加12.7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73.65万元,较上年增加196.1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增加,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62.19万元,较上年增加98.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1.46万元,较上年增加97.9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873.65万元,较上年增加196.1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关经费支出增加。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1697.46万元,较上年增加172.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6万元,较上年增加1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43万元,较上年增加12.76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562.19万元,较上年增加98.2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关经费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1288.33万元、项目支出273.86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1390.67万元,较上年增加79.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3万元,较上年增加1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79万元,较上年增加8.1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1288.33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相关经费支出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24.7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2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22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924.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2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4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车牌号:贵BB239警/贵B1J298/贵BB236警/贵BB234警/贵BB200警/贵BB211警/贵BB233警/贵BB228警/贵BB201警/贵BB208警/贵BB225警(待报废)/贵BB888警/贵BF64260/贵BB226警(已报废,未核销)/贵BB222警),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4.9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3万元,主要是新购入2辆公务用车,相关经费支出增加。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4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34.9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3万元,主要是新购入2辆公务用车,相关经费支出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4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168.15万元。其中:办公费2.68万元、差旅费4.60万元、租赁费1.55万元、会议费4.54万元、福利费48.46万元、劳务费18.48万元、水费2.90万元、电费22.04万元、取暖费1.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3万元、培训费5.15万元、工会经费9.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本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1个,编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3个,预算项目名称分别是三类人员绩效奖金、法警加班补助、辅助人员工资。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4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15辆,账面价值360.58万元,其中贵BB225警待报废、贵BB226警已报废未核销、其余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4年,本部门实有房屋面积6606平方米,账面价值1409.8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3828平方米,账面价值537.69万元;业务用房2778平方米,账面价值872.11万元。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4年,本部门无大型设备。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4年,本单位无相关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部门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6.公用经费:主要是指部门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7.“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9.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0.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2.检察(款):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13.行政运行(项):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5.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0.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