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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英模】一路汗水,一份温情--记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马碧云
时间:2021-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热爱,是工作最适宜的温度。”这是水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马碧云写在随身携带的记事本上的一句话。在近3年的工作中,她一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争先创优,曾获得“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205月,马碧云参与办理的“赵某伦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作为贵州省唯一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5起涉军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之一,同年12月,参与的该案办案团队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集体二等功。2020年,荣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和积案化解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与案初识,坚定职责使命

 2016年12月27日上午,天空下着小雪,两位年迈的老人给水城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他们是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的被救助人。水城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救助申请后,了解到被害人的孔某的母亲康某某已年近70岁,丧失了劳动能力,其家庭十分贫困,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决定给予孔某某和康某某29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正如鲜红的锦旗上“司法救助,为民排忧”的诠释,孔某某拿到救助金时老泪纵横地说:“有了这笔救助金,就可以把儿子接归来安葬,了却了我的一个心愿,也算是这辈子能对儿子做的最后一件事……”

 

该案深深触动了初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马碧云同志,也首次了解到原来国家司法救助不仅仅只是一项检察工作,更代表着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理念,关系着每一个涉案家庭的民生,她在心底默默地坚定信心:一定要干好这项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深切关心与公平正义。

真抓实干,救助落地落实

2019年5月,马碧云接到该院驻齐心村干警丁武松同志的电话,村民赵某伦夫妇因案致贫,生活十分贫困,询问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马碧云将案件情况向分管检察长汇报,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提请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救助,最终给予其10.8万元救助金,2019年11月,检察长蒋金安同志亲自将救助金送到两位申请人手中,同时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将赵某伦家人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五重医疗保障,最大限度降低返贫风险,帮助修葺住房,并成立临时关爱小组定期回访救助申请人,确保肢体残疾的军属赵某伦得到长效救助,该案使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紧密衔接、融合,优化了救助效果,赢得了退役军人家属及当地群众、村委会、政府的肯定。2020年5月,马碧云撰写的《赵某伦、李某书国家司法救助案》作为贵州省唯一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5起涉军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之一,同年12月,马碧云参与的该案办案团队荣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集体二等功。

 

案短情长,延续检察温情

三年多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部门干警的大力支持下,马碧云同志主动对救助金难以帮助完全脱困的、丧失劳动力的、心理遭受重大创伤的、面临失学等困境的救助申请人进行跟踪回访,结合实际介入心理咨询师、律师等第三方人员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紧密衔接,有效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动作为,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

如今,2016年的刘某某三兄妹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救助人之一刘某江已经步入社会,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用自己娇小的身躯承担起抚养两个未成年妹妹的责任;2017年的李某俊国家司法救助案当事人李某俊重新开始豢养信鸽,可爱的儿子李某曦也在健康长大;2017年的黄某某三兄妹国家司法救助案的黄某某母亲已经刑满释放回到黄某某兄妹身边,一家人的生活迎来了春天;2019年的熊某妹国家司法救助案的熊某妹已经完成输卵管愈合手术,也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感情;2019年的赵某伦国家司法救助案的当事人赵某伦夫妇翻新了房子,在当地村委的关怀下开始新的生活……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挥别跌宕起伏的2020年,马碧云同志又将踏上新的征程,奔赴下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一路艰辛、一路汗水、一路希望,她一直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依旧保持一名检察官的初心,继续传递着那一份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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