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项创新举措。近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一系列检察办案活动,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的履职感受。
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水城区人民检察院“检爱木兰”未检办案团队联合木兰联盟成员单位,到水城区海坪街道海坪小学开展“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木兰联盟+N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为当地学生送去“法治大餐”,并主动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现场见证、监督,与木兰联盟单位全体人员与海坪小学师生共同在禁毒宣誓布上签名,用实际行动体现禁毒、拒毒、防毒的决心和信心,现场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接受学生咨询40余人次。
(图为:3名人民监督员与木兰联盟成员单位参加法治宣传)
“我是一名人民监督员,在国际禁毒日这样特殊的日子参与检察机关走进校园,零距离开展法治宣传,希望青少年们自觉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同时呼吁社会要坚决抵制毒品,我们也将积极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检察活动,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黄梅监督员说。
人民监督员候开菊以评查员的身份监督了黄某启诈骗案的案件评查过程。评查前,综合业务部主任范丽带领其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等制度规定,介绍了本次评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及评查结果运用,随后对该案的案件定性、事实证据、裁判结果、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查。候开菊就如何规范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质效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与建议,并如实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意见建议反馈文书。其表示,通过参与和监督案件评查,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及检察办案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图为:木兰联盟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现场)
近年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将监督与评查深度融合已经成为水城区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制约、公开透明办案、助推司法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同一天,人民监督员候开菊还监督了一场在中国检察听证网同步网络直播的公开听证会,全过程监督检察机关对杨某娥申诉案的办理情况,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的基础上,集中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审查结案的处理意见,并针对该案提出了监督评议意见,成为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重要参考,侯开菊与其他听证员充分发挥“外脑”价值,以浅显通俗的语言对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申诉人表示接受检察机关处理决定。
水城区检察院对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疑难复杂等案件积极探索开展多形式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充分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在能动履职中有机融通法理情,以法治力度和温度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做法,得到人民监督员的肯定。
(图为:人民监督员监督听证会现场)
2022年以来,水城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评查、听庭评议、司法救助等办案活动,并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8次,收到监督意见217条,通过推动人民监督员参与并监督检察工作成为检察履职形式的新常态,有效促进检察工作能动履职,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