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我省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近日,水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对辖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开展全面摸排调查,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检察官调查超市蔬菜销售价格)
(检察官查看超市蔬菜进货清单)
办案团队以民生商品“批发”到“零售”环节为重点调查对象,对水城城区蔬菜、肉类批发市场、大型和零售超市、社区菜市场、生鲜店等场所开展了全面调查。调查发现,部分超市违反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销售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时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5%”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结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水城区检察院随即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并主动到监管部门开展沟通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职,强化市场价格巡查、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切实稳定蔬菜价格,确保老百姓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期间吃到平价菜、放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