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发放救助金额11.5万元。
苏某某所在村党支部书记说:“感谢检察机关让苏某某的生活增添了一份希望”。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苏某某被遗弃案中发现苏某某被遗弃后无人照顾,无固定住所,也无任何经济来源,认为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便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向苏某某居住的村委调查核实,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和水城区人民检察院两级联动决定予以苏某某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并根据已建立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会同水城区妇女联合会、水城区民政局等多家部门综合帮扶,共同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国家司法救助事关申请人解决实际的难处和生活困处,今天能够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见证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亲身感受到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意义所在,希望我们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同时也希望随着社会的发展能够用到国家司法救助金的人越来越少。”人民监督员陈刚说道。
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守正创新,不断拓宽人民监督渠道。让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更加透明公开,真正把党和国家的温暖传递到人民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