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贵州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引导侦查取证,强化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筑牢食品安全的司法“防火墙”。
2023年5月,水城区检察院依法受理审查逮捕刘某某等4人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查,刘某某等人购买补肾壮阳的三无产品加工成假药、有毒有害性保健食品进行销售。在审查逮捕阶段区检察院提出对刘某某下线人员深挖彻查的补查意见,公安机关经对刘某某销售性保健品及假药的下线进行调查,共抓获涉案人员17人,捣毁制作、储存窝点16处,查获各类假药、有毒有害食品共计86种,其中成品11331瓶(包/盒),半成品263.85千克,涉案金额30余万元。
检察机关对重点案件主动开展提前介入工作,通过全面细致审查证据材料,围绕案件定性、证据收集、事实认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做到在提前介入阶段完善案件证据体系,为审查起诉、审判环节有力指控犯罪夯实基础。
下一步,水城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在坚持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同时,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的追责功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司法需求,为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和生命健康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察官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药品等商品过程中,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提高防范意识,仔细查看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许可证号等安全标识,以确认其合法性。保健食品不能充当药品服用,请广大消费者擦亮双眼,切勿为了保健,反受其害。
检察官提醒广大商家在致富路上必须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保障义务,不能贪图利益,突破法律底线。